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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还剩三天,开了病假两周,领导让我先用三天年假,那我病假从哪天算呢?

admin 哈尔滨律师 2023年11月20日

病假时间是按日历天数计算的,遇休息日,法定假日不顺延,根据劳动部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的“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明确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即请病假遇到法定假期是包括在内的。
1.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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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病假时间是按照日历数计算的,病假条开具的当天,计算一天,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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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天数包括休息日。病假期间按自然日历数连续计算,在病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均计算在病假天数之内。病假结束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不计算在病假天数之内。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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